具有本市正式户口或外省市户口(符合相关条件)的应届初三毕业生和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下的往届生均可报名、报考。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重大病史,无精神病史。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自举办高职教育以来,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形成了团结奋进、负重自强的学院精神。凝练并实践了“心手相通、学做相融”的教育教学思想;按照“三位合一、四方联动”的办学模式,提出了“立足内江,面向成渝经济区,培养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以高职教育为主,中职教育和继续教育为辅的中高职相互衔接、协调发展”的办学定位。
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
身体健康。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考生被录取后,若身体条件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建议考生填报志愿时请结合高考体检表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报名时须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高中起点一年制考生报名时还须持高中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本人一寸红底免冠照片8张。
在原初中校填报志愿,参加全市文化课考试,统一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