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重大病史,无精神病史。
具有本市正式户口或外省市户口(符合相关条件)的应届初三毕业生和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下的往届生均可报名、报考。
在原初中校填报志愿,参加全市文化课考试,统一录取。
考生报名时须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高中起点一年制考生报名时还须持高中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本人一寸红底免冠照片8张。
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
1、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和社会青年,不受年龄限制;
2、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重大病史,无精神病史。
严格按照物价局制定政策实施,中职免三年学费。代管费按照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代收代支,不得盈利的原则,由学校每年秋季开学前预收,学年末结算,多退少补。农村户籍、县镇居民户籍、城市经济困难生(城市低保户家庭学生)。按国家政策可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享受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