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达到录取分数线,且符合专业招生条件。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斜视、口齿清楚、智力正常、形体正常、体表无明显疤痕。
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
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以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专业人才为目标。
在原初中校填报志愿,参加全市文化课考试,统一录取。
本人一寸红底免冠照片8张。
考生报名时须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高中起点一年制考生报名时还须持高中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与数百家单位保持长期合作关系,学院招生就业处为学生提供高薪职位,满足不同学子的就业需求,入学即签订就业合同,学生毕业安排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