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斜视、口齿清楚、智力正常、形体正常、体表无明显疤痕。
达到录取分数线,且符合专业招生条件。
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1、应往届初、高中生毕业生, 年龄在14——21岁。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入学时请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欢迎学生或家长来校实地参观考察。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满足相关专业面试身高,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正常, 视力正常,无色盲,嗅觉正常。
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
本人一寸红底免冠照片8张。
考生报名时须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高中起点一年制考生报名时还须持高中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在原初中校填报志愿,参加全市文化课考试,统一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