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本市正式户口或外省市户口(符合相关条件)的应届初三毕业生和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下的往届生均可报名、报考。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重大病史,无精神病史。
考生报名时须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高中起点一年制考生报名时还须持高中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在原初中校填报志愿,参加全市文化课考试,统一录取。
本人一寸红底免冠照片8张。
采取“2+1”的教学模式,两年在校学习文化、专业知识,第三年到工厂顶岗实习。
应届初中毕业生,年龄在15-20岁,身体健康,品德优良者均可报名。
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按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在2012年6月30日前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