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重大病史,无精神病史。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具有本市正式户口或外省市户口(符合相关条件)的应届初三毕业生和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下的往届生均可报名、报考。
达到录取分数线,且符合专业招生条件。
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300元/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三等助学金2300元/年。
在原初中校填报志愿,参加全市文化课考试,统一录取。
考生报名时须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高中起点一年制考生报名时还须持高中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本人一寸红底免冠照片8张。
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