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斜视、口齿清楚、智力正常、形体正常、体表无明显疤痕。
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达到录取分数线,且符合专业招生条件。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国家奖学金(8000 元/人·年)、省政府 奖学金(6000 元/人·年)的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国家励 志奖学金(5000 元/人·年)、国家助学金(1500—2500 元/人·年),省政府 3 励志奖学金(4000 元/人·年)的资助。
学院设立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奖励,奖学金额最高可达 4000 元/人;每年将学费收入的 10%用于贫困生助学,为家庭特困生开设入学“绿 色通道”;为农村绝对贫困或低收入家庭学生提供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机会, 资助学生完成学业。
截至2016年6月,学院有在职教职工374人,其中专任教师274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和在读博士、硕士的共有70人,教授6人,副教授59人,“双师型”教师108人。聘有外籍教师4名,兼职教师及客座教授72名。
学院三年制大专专业面向全国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和 “三校生”;
五年制大专专业面向全省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根据考生报考类别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由省招办 统一投档,学院择优录取。
本人一寸红底免冠照片8张。
考生报名时须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高中起点一年制考生报名时还须持高中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在原初中校填报志愿,参加全市文化课考试,统一录取。
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