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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须知——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应用!

时间:2021-03-12 16:05:20   浏览:641  

优路专业教研老师为大家整理了初级会计师须知——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应用相关内容,供各位考生参考学习: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最新优惠政策解读

1.政策解读

根据财税【2022】13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4号公告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在此声明:

示例中小规模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均为企业,纳税期限均为月,免税标准为10万元,如纳税人为按季申报,相关数据和免税标准乘以3即可。


2.增值税纳税申报基本常识

(1)有税、无税均需申报;  

(2)使用税控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无论按季申报还是按月申报,每个月都需要使用税控设备登录开票系统进行抄报税清卡。


3.增值税纳税申报前准备工作

(1)核对分类汇总本期自开普通发票销售额;  

(2)对分类汇总本期代开普通发票销售额;  

(3)核对分类汇总本期自开专用发票销售额;  

(4)核对分类汇总本期代开专用发票销售额。


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票表比对规则:

(1)当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应小于或者等于申报表填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  

(2)当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应小于或者等于申报表填报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不能开的多,报的少” ) 

(3)申报表中的预缴税额应小于或者等于实际已预缴的税款。(不能预缴的少,报的多)   

(4)纳税人当期申报免税销售额的,应当比对其增值税优惠备案信息,按规定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的除外。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简介

(一)主表

1.主表表头

2.计税依据

3.税款计算

4.纳税人声明

(二)附表

(三)增值税减免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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