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剑川县职业高级中学1994年被评为“云南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2001年被云南省教育厅评为“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学校多次被评为大理州职业教育先进集体,2009年被大理州委、州人民政府授予“大理州文明单位”称号。2010年学校被云南省教育厅评定为云南省示范性职业高级中学。学校还多次被评为“ 大理州育人环境优级学校”,剑川县“教育教学先进单位”。
严格按照物价局制定政策实施,中职免三年学费。代管费按照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代收代支,不得盈利的原则,由学校每年秋季开学前预收,学年末结算,多退少补。农村户籍、县镇居民户籍、城市经济困难生(城市低保户家庭学生)。按国家政策可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享受两年。
先后新建了教学大楼、综合楼、两幢男、女学生宿舍楼。加强了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基础建设,实训、实习、实作的实验室建设得到了加强,添置了计算机、旅游、电子电工等专业的大批教学仪器和实习实训设备。学校安装了局域网,实现了无纸化办公。学校整体办学规模不断扩大,连续几年超额完成州县下达的招生任务,学校毕业生推荐就业率连续几年超过95%,二十多年来共培养了4000多名中初级技术和管理人才。且学生就业拓展到北京、上海、江苏、广州、深圳等全国各地,受到剑川社会各界广泛好评和高度赞誉,为剑川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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