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政法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审判事务、检察事务、法律服务等工作。90%以上的学生毕业时,通过实习考核,依照有关规定可获得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每年有部分毕业生考取公安等政法机关公务员及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基层司法机关公务员)。
就业岗位适用范围为:公、检、法等各级政法机关的执行员、书记员、法警、内勤、办事员;政府各级各类行政执法机关的公务员;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助理、法律工作者、接待员;公司、企事业单位的法律事务工作、经理助理、办事员、文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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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专业就业前景很好,具有较强法学实践能力的毕业生可以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尤其是行政机关、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