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录取分数线,且符合专业招生条件。
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斜视、口齿清楚、智力正常、形体正常、体表无明显疤痕。
1、根据贵州省发展职业教育相关政策规定,报读我院各专业的初中毕业学生,免交学费;报读我院高技的学生,每年减免学费2000元(四年制学生第四年须全额交费)。
2、贵州省户籍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符合贵州省劳动预备制培训政策且家庭经济确实困难者,学校按政策规定给予学生申报第一学期的生活补贴费1960元。
3、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政策规定,第一、二学年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助(其中第一学期享受劳动预备制培训生活补贴费的学生,第一学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助)。
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
考生报名时须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高中起点一年制考生报名时还须持高中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本人一寸红底免冠照片8张。
在原初中校填报志愿,参加全市文化课考试,统一录取。
贵州省盘州市职业技术学校位于贵州省红果经济开发区,其前身是创办于1986年的盘县职业中学,原址在盘州市西冲镇,2001年7月搬迁到红果。
1、符合我省招生的有关户籍规定;
2、初中应(往)毕业生,学制三年;
3、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学制一年。